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开展执法监督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相关执法监督情况经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