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