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六)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七)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 (八)需要评查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下列事项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四)实质审查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 (八)需要评查的其他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他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事项,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