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实施保障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背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从事下列行为的国内用户,国家航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卫星遥感数据使用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谎报国际合作用途,恶意提交申请的;
(二)以公益性用途申请开展国际合作,用于非公益性用途的;
(三)未经同意将无偿获得的国外卫星遥感数据向第三方转让的;
(四)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的。
- 制定机关
- 航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