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八章 知识产权与实施保障

第二十条

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间合作(含科研、教育)、数据应用推广等。

政府间合作包括国家航天局以及各相关部门开展的卫星遥感数据及其应用、服务等国际交流与合作。

数据应用推广包括卫星数据中心、地区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卫星遥感数据产品深加工等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分工和职责开展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现有经费渠道统筹安排与管理。

制定机关
航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