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航天局关于印发《国家民用卫星遥感数据国际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六章 国外数据向国内分发
第十三条
国家航天局依据政府和机构间协定每年公布与中国合作的国外卫星情况,各有关部门、卫星数据中心依据国外卫星的指标和能力,填报《国内用户对于国外卫星遥感数据需求表》(见附表3),提出利用国外卫星的观测需求。国家航天局负责收集、统筹、审定观测需求,与国外相关机构协调卫星观测,通过航天政府间、机构间合作或商业途径获取国外卫星数据。
- 制定机关
- 航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国外数据向国内分发
国家航天局依据政府和机构间协定每年公布与中国合作的国外卫星情况,各有关部门、卫星数据中心依据国外卫星的指标和能力,填报《国内用户对于国外卫星遥感数据需求表》(见附表3),提出利用国外卫星的观测需求。国家航天局负责收集、统筹、审定观测需求,与国外相关机构协调卫星观测,通过航天政府间、机构间合作或商业途径获取国外卫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