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三章 关税配额内进口

第八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以下简称为"申请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均可向所在地区的委托机构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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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