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化肥关税配额管理机构第七条海关对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商品依法实行监管、征税、稽查和统计,并负责定期公布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商品进口情况。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