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化肥关税配额管理机构第五条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和年度配额总量由商务部对外公布,并同时公布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关税配额商品税目及配额内外税率。化肥关税配额税号目录见附件一。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