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化肥关税配额管理机构

第五条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和年度配额总量由商务部对外公布,并同时公布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的关税配额商品税目及配额内外税率。化肥关税配额税号目录见附件一。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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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