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关税配额内进口第十四条《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和"化肥进口关税配额专用章"由商务部统一监制。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