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决定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6日交通部第5号令发布的《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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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3号).doc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3号).pdf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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