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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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