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支付机构应当制定支付服务协议,明确其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原则、违约责任等事项。 支付机构应当公开披露支付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并报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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