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

支付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支付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