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港口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周边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引起港口岸线及港区水陆域、通航水域、航道、锚地等水文、地形、地貌变化,从而影响港口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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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