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港口规划的修订与调整

第三十七条

组织编制港口规划的单位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和港口发展的需要修订或者调整港口规划。 港口规划的修订是指对规划范围、港口性质及功能、岸线利用、港口布局及水陆域布置等进行重大变更。 港口规划的调整是指对港口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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