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章 港口规划的编制第十条组织编制港口总体规划的部门应当根据经审批的港口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对港口总体规划中的港区规划的深化方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