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七条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及核查人员、发证检验及检验机构的管理,以及生产许可证证书格式,由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