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证书与标志

第三十六条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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