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证书与标志第三十六条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