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第二十五条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单,并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卫生和工商等部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