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五条

质检总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获证企业名单,并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卫生和工商等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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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