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际发展合作署负责解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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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