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城市公厕的保洁和使用管理第十九条城市公厕的保洁,应当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和设备、设施完好。 城市公厕的保洁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