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第十四条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