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制定机关
应急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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