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注 册

第二十一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应急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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