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第九条

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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