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审批通过或者颁发有关许可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