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第七条

第二章 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

第七条

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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