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 / 第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第七条第二章 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第七条船员注册的申请和受理工作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