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第十八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注册数据库和设立船员注册记录簿,记载船员的基本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