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第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注册数据库和设立船员注册记录簿,记载船员的基本信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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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