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公民发现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提出控告和检举。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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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