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监察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环境监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教育和惩戒相结合; (二)严格执法和引导自觉守法相结合; (三)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四)公正、公开、高效。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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