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监察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环境监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第二十三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环境违法案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