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监察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环境监察工作

第二十条

对排污者申报的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依法进行核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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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