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家对在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引进、利用和管理过程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