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农作物种质资源国际交流第三十条对外合作项目中包括农作物种质资源交流的,应当在签订合作协议前,办理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审批手续。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