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农作物种质资源繁殖和利用

第二十四条

从国家获取的种质资源不得直接申请新品种保护及其他知识产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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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