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农作物种质资源繁殖和利用第二十四条从国家获取的种质资源不得直接申请新品种保护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