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