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着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发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