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银保监会作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统一的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则和监管报表,督促指导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加强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非现场监管主责,负责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工作。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其非现场监管工作由分支机构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融资担保公司住所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银保监会省级派出机构(以下称银保监局)负责监测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法人及分支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以下简称银担合作)情况。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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