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第十条第二章 信息收集与核实第十条本规程为非现场监管的统一规范,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报送本规程规定之外的文件和资料,全面收集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