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建立统计执法证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国家统计局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证管理工作抽查,每年对省级统计机构管理统计执法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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