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证件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二条省级以上统计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统计执法证的持有人姓名和所在单位、执法证号等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