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标准翻译
第三十一条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翻译人员和主、副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有独立笔译能力;
(二)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有专业译著或国外相关工作经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标准翻译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翻译人员和主、副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高的外语水平,有独立笔译能力;
(二)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有专业译著或国外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