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二章 标准制定第二十八条主编单位应将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和成果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