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二十四条
对编制进度滞后的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主编单位可进行约谈,提出限时整改要求。主编单位应采取整改措施,加快编制进度。对整改后进度仍严重滞后的主编单位,可取消其下一年度标准立项申请资格。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标准制定
对编制进度滞后的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主编单位可进行约谈,提出限时整改要求。主编单位应采取整改措施,加快编制进度。对整改后进度仍严重滞后的主编单位,可取消其下一年度标准立项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