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二章 标准制定第十七条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作大纲、专题研究成果、送审稿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审查,或由水运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标委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