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十七条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作大纲、专题研究成果、送审稿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审查,或由水运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标委会)承担具体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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