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十四条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编写人员一般应为长期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和工程建设、管理或维护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组正、副组长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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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