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驾驶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证仅限本人持有和使用,企业不得非法扣留驾驶证。驾驶人员执业遇执法检查时,应当主动配合驾驶资格查验工作。 查验驾驶资格时,电子驾驶证和实体驾驶证均可以作为验证依据。若实体驾驶证与电子驾驶证信息发生不一致时,以电子驾驶证信息为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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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