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申 请

第十七条

申请增驾时,申请人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材料和已持有的驾驶证信息。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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