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